绥阳中学关于校园内建筑物及附属防雷设施安全隐患排查项目招标公告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绥阳中学校园内建筑物及附属物防雷设施安全隐患排查项目2.项目地点: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洋川街道腾飞路绥阳中学校园内3.资金来源:学校收费4.项目概况: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贵州省气象条例》《贵州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贵州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暨'一法四条例'的相关规定,消除校园雷电安全风险,保障全校师生生命及校园财产安全,拟对校内教学楼、宿舍楼、食堂、综合楼、配电房、门卫室、公租房等所有建筑物及附属防雷装置开展全面安全检测与隐患排查,对防雷设施现状进行评估,排查锈蚀、断裂、接地失效、等电位连接缺失、SPD 浪涌保护器失效等安全隐患,出具具备法律效力的防雷装置检测报告及隐患整改建议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2.项目检测人员须持有防雷检测从业人员证书。
3.报名资料须提交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若现场竞标会法人不能到场,被授权人需提供法人的委托书和本人的身份证明;(3)营业执照;(4)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书;(5)项目检测人员证书;(6)信用查询截图;4.报名审核合格的竞标单位方可参加现场竞标会。
四、投标文件递交1.竞标地点:绥阳县绥阳中学唯实楼4楼5号会议室。
(2)现场竞标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五、成果交付要求中标单位完成现场检测后,提交纸质检测报告4份(加盖CMA 章、防雷检测资质章)+ 电子版全套报告(PDF)。
报告须满足气象主管部门防雷安全检查要求,中标单位配合学校完成防雷安全备查、隐患整改技术答疑。 六、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二次报价、低价中标原则确定第一中标候选单位,若第一中标单位弃权,则采用递补方式由第二中标单位中标。 评标小组由学校纪检、后勤、安全管理相关人员组成,评标小组对入围的竞标单位报价进行公开比选,现场公布比选结果和中标单位。
七、公告期限本招标公告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八、其他事项(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踏勘产生的一切费用、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中标单位检测作业时须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做好安全防护,作业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承担。 (3)招标人有权对检测成果进行复核,若检测报告弄虚作假,立即终止合同、不予支付款项,并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