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南钢金鑫2027-2028年厂区防雷装置检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宿迁南钢金鑫2027-2028年厂区防雷装置检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宿迁南钢金鑫轧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 宿迁南钢金鑫2027-2028年厂区防雷装置检测
标段名称:宿迁南钢金鑫2027-2028年厂区防雷装置检测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备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现场检测人员应为经气象部门防雷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评价合格的技术人员(须在有效期内),检测仪器具有有效的计量检定或校准证书;投标人提供不少于3份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开展的同类型检测项目业绩合同证明。
在投标管家的'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画面,点击'立即查看'或'免费下载'。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于投标截止1天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12日 13时30分
2、非合格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提交投标担保:400元,大写:肆佰元。
拒绝提交投标担保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本平台为每位供应商建立保证金账户,供应商预先交纳一定金额的费用作为保证金,投标时系统冻结相应金额作为投标保证金。 定标后,未中标的供应商被冻结的资金自动解冻;中标人在交纳招标服务费、交纳履约保证金、签署合同后,保证金自动解冻。 本平台提供保险机构保单的线上购买渠道,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24小时前,在投标管家的投标保证金页面进行申请、付款与开立,未及时完成投标保函全部流程可能导致投标保函开立失败,请预留充足时间。 保函一经开立,视为已缴纳保证金,无论中标与否皆不予退还;如项目流标,供应商可申请退保,返还全部保函购买费用。 如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签合同,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视情况停止其一定期限的投标权限。 合格供应商投标前无须提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所有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项目除外,具体根据系统提醒进行操作),如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签合同,我方有权在所欠其货款中扣除本项目对应的投标保证金(若无货款,则必须补交投标保证金),并视情况停止其一定期限的投标权限。
3、本项目将向中标单位收取招标服务费,具体标准见招标文件。
4、招标人可向中标人收取履约保证金,标准为中标额的5%,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中标人在招标人及其关联公司处有已结未付账款或待结业务款项的,可以用来抵作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后3日内,与招标人的采购人员联系办理履约保证金缴纳事宜,缴纳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同意且承诺其若未主动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无须经中标人另外授权,有权将中标人在招标人或招标人的关联公司处的合同项下的已结未付或待结业务的等额款项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招标人及其关联公司的业务款项金额的财务账做相应扣减调整。
合同履行完毕且确认无异议的,属于中标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与招标人的采购人员联系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 属于扣减招标人及其关联公司的应付款项或待结业务款项用于履约保证金缴纳的,该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原路退回至中标人在招标人及其关联公司的账户。 中标人不全面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供货合同履行期间如中标人发生履约异常需承担违约责任、损失赔偿责任的,按优先顺序从:1. 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减;2. 从应付中标人的已结未付账款或待结业务款项金额中扣减;3. 按民事争议等流程执行,履约保证金扣减/不予退还后,中标人仍需按合同约定的金额开具全额发票,款项扣减金额由招标人开具收据。 5、平台服务费、投标保证金、招标服务费的支付,可使用在线扫码支付或在线网银转账(供应商可登录鑫智链平台原文链接 ,在【费用管理】-【充值】画面进行充值,充值机构请选择'南京鑫智链科技信息有限公司'),也可使用线下电汇方式。 投标保证金也可使用在线购买保函方式。
南京受款银行名称:BANK OF CHINA LTD受款银行地址:JIANGSU BRANCH,148 ZHONG SHAN NAN LU,NANJING 210005 CHINA受款银行SWIFT地址/BIC:BKCHCNBJ 940受款人户口号码/IBAN:498871973291受款人名称:NanJing Xin Intelligent Chain Technology Information CO.,LTD受款人地址:No1 Xinfu Rd Xie jia dian Yan Jiang Industrial Development District Nanjing City美元账户(USD):受款银行地区:CHINA -
南京受款银行名称:BANK OF CHINA LTD受款银行地址:JIANGSU BRANCH,148 ZHONG SHAN NAN LU,NANJING 210005 CHINA受款银行SWIFT地址/BIC:BKCHCNBJ 940受款人户口号码/IBAN:501471968686受款人名称:NanJing Xin Intelligent Chain Technology Information CO.,LTD受款人地址:No1 Xinfu Rd Xie jia dian Yan Jiang Industrial Development District Nanjing City
6、供应商一旦投标,则视为对上述条款的认可。
7、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的前一工作日前完成投标,以免集中在投标截止日投标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信号不稳定、操作不熟练等问题,影响投标。 如投标人未按前述投标建议日期进行投标的,出现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信号不稳定、操作不熟练等问题,导致投标不成功、虽联系客服但客服人员来不及排查处理的,由投标人自担全部不利后果。
强烈建议投标人在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8:00-12:00、13:00-17:00)操作,以便有问题可以及时联系客服进行处理。
八、联系方式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理人):吴靖辉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项目经理:蔡应道联系电话:18951942344注:项目经理评标期间手机无法接通,在此期间如有系统操作方面的问题请及时联系【在线客服】(招标平台首页右下角、投标管家上方)九、付款方式供方每年度完成检测出具检测报告,经需方确认无问题后,供方向需方交付含6%增值税发票。
需方办理财务报账,账龄为30个日历日,以需方财务挂账确认为账龄起算时点,账龄到期后需方办理付款。 合同款项的付款方式为银行电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