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上海市气象条例》有关防雷管理规定
《上海市气象条例》2024年11月1日起实施,第二十八条主要针对防雷——国家规定必须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场所,应当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安装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前款规定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场所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做好雷电防护装置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